一、“讨债公司”本身的非法性
1. 国家明令禁止
自1995年起,国务院、公安部、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多次发文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存在,并要求取缔此类机构。例如:
2. 法律风险
讨债公司常通过威胁、骚扰、非法拘禁等违法手段催收债务,可能触犯《刑法》中非法拘禁、敲诈勒索、寻衅滋事等罪名。委托人若知情或默许此类行为,可能被认定为共犯。
二、律师事务所与“律师讨债公司”的区别
1. 正规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性
2. “律师讨债公司”的非法性
三、委托行为的法律风险
1. 合同无效
委托人与讨债公司签订的协议因违反国家禁止性规定,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合同,不受法律保护。
2. 连带责任
若讨债公司实施违法行为(如暴力催收),委托人可能因未尽合理注意义务需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。
四、合法追债的替代途径
1. 通过法律程序
2. 委托正规律师事务所
律师可通过合法调查债务人财产、发送催款函等方式协助追债,避免法律风险。
五、总结
建议债权人优先通过诉讼或调解等法律手段维护权益,避免因委托非法机构导致法律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