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虚假债权收购与前期费用诈骗
1. 高价收购陷阱
宣称以市场价数倍(如五折)收购“死账”,诱导签订转让协议后,以“登记费”“评估费”等名目逐步骗取小额费用,最终卷款消失。实际此类债权市场价通常低于0.1折,目的是榨取前期资金。
案例:某公司以“全风险代理”名义签约后,虚构差旅费、材料费,甚至伪造律师函费用。
2. “免费”幌子隐性收费
以“不成功不收费”吸引客户,后续以案件筛选、流程办理等理由收取各类费用,如网页案例中用户被骗9000元手续费后催收人员失联。
二、概率割韭菜与自然回款牟利
1. 广撒网式投机
批量签约案件(如1万件),利用法院执行回款率(约5%)的自然概率,不做实际催收工作,仅靠回款案件抽取高额佣金(50%以上),本质是低成本运营的“躺赚”模式。
2. 伪造回款证据
谎称已追回欠款,寄送无效银行卡或伪造还款协议,要求客户支付手续费后失联。
三、合同欺诈与法律漏洞利用
1. 全权委托陷阱
通过格式合同限制债权人权利,甚至转移债权后与债务人串通私吞回款。例如陕西雷先生委托讨债公司后,对方收取2万元费用后失联,原债务人名下财产早已转移。
操作手段:合同中暗藏条款限制债权人起诉或委托其他机构。
2. 阴阳合同与债务转包
要求签订两份合同(如外贸交易中的低报金额合同),或转包给非法催收团队,导致债权人失去控制权。
四、伪造法律程序与冒充权威
1. 虚假诉讼威胁
伪造法院传票、刑事拘留通知书等文件,制造恐慌迫使支付“加急费”。例如安徽某案例中,催收公司伪造错别字明显的“萝卜章分局”印章。
升级版:PS债务人照片合成到死刑犯布告上群发,或篡改法律条款恐吓。
2. 冒充公检法剧本
设计“经侦民警→法院书记员→检察长”的连环话术,利用身份权威性削弱债务人判断力。
五、情感操控与反向卖惨
1. 道德绑架话术
虚构悲惨故事(如“父亲手术急需用钱”),或伪装成医院护工、学校老师,利用共情心理施压。
案例:催收员边哭诉“完不成业绩女儿辍学”,诱导债务人妥协。
2. 反向卖惨套路
谎称自身经济困难(如“兄弟跑腿辛苦”),以情感勒索迫使支付额外车马费。
六、非法催收导致连带风险
1. 暴力催收牵连委托人
雇佣社会人员采用威胁、骚扰手段,债权人可能被认定为“指使者”承担刑事责任。例如某案例中催收公司伪造艾滋病诊断书恐吓债务人,导致委托人被追责。
后果:根据《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,暴力催收可能构成催收非法债务罪,最高可判7年。
2. 利滚利陷阱
虚增利息、违约金,诱骗签署不公平还款协议,债务无限膨胀。
防范建议
1. 拒绝不合理高价承诺:理性评估债权价值,市场价高于0.1折需警惕。
2. 核实资质:确认公司具备司法部门颁发的执业证书,拒绝无资质“法律咨询公司”。
3. 警惕前期收费:正规代理通常按回款比例收费,预付差旅费、材料费多为骗局。
4. 保留证据:合同、转账记录需留存,避免交出借条原件。
5. 优先法律途径:通过诉讼、支付令等合法手段追债,避免二次损失。
总结
讨债公司骗局的核心是“高回报承诺+心理操控+法律漏洞”的三重陷阱。债权人应优先通过司法途径(如申请强制执行、支付令)解决债务纠纷,避免陷入更复杂的骗局。若已受骗,可向工商部门(12315)、税务部门或法律机构投诉维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