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法律定性:讨债公司本身不合法
1. 国家明令禁止
自2000年起,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、公安部、工商总局等联合发布《关于取缔各类讨债公司严厉打击非法讨债活动的通知》,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注册和运营。后续多次政策重申这一立场,强调其存在扰乱社会秩序、危害公民权益。
2. 经营资质缺失
合法成立的“资产管理公司”或“信用管理公司”若超范围从事讨债业务,仍属违法。目前,我国未批准任何以“讨债”为主营业务的公司注册。
3. 司法案例印证
法院在相关判决中明确,委托讨债公司的合同因内容违法而无效,不受法律保护。例如,案例显示委托合同因违反国家政策被认定为无效。
二、取缔原因:非法手段与社会危害
1. 常见违法手段
讨债公司常采用威胁、恐吓、跟踪、非法拘禁、暴力等手段催债,涉嫌触犯《刑法》中的寻衅滋事罪、非法拘禁罪等。
2. 社会危害性
三、债权人委托的法律风险
1. 共同犯罪风险
即使债权人禁止非法手段,但实际催收过程难以监控,若讨债公司使用暴力,债权人可能因“授权行为”被牵连。
2. 利益损失风险
3. 法律程序失效风险
非法催收可能导致证据瑕疵,影响后续诉讼中的债权主张。
四、合法替代途径
1. 法律程序优先
2. 专业机构协助
可委托律师事务所或经备案的合规催收机构(如银行合作机构),通过合法调查、发函催告等方式处理债务。
3. 其他合法手段
讨债公司在我国属于非法经营主体,其行为多涉及违法且风险极高。债权人应通过法律途径或合规机构维护权益,避免因委托非法公司导致自身权益受损甚至承担法律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