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虚假高额收购债权,骗取前期费用
1. 高价收购债权陷阱
催收公司宣称以远超市场价(如五折)收购“死案子”债权,吸引债权人签订转让协议,但实际上此类债权通常价值极低(市场价仅0.1折)。其真实目的是通过收取“登记费”“评估费”“挂牌费”等名目的小额费用(每次几千元)逐步榨取钱财,最终可能卷款跑路。
2. “免费”名义下的隐性收费
以“全风险代理”“不成功不收费”为幌子,诱导债权人签约后,再以案件筛选、流程办理等理由收取各类费用,如差旅费、材料费,甚至伪造“律师函”费用等。
二、概率割韭菜,利用自然回款率牟利
部分公司通过大量签约案件(如1万件),利用法院执行回款率(约5%)的自然概率,不做实际催收工作,仅靠回款案件抽取高额佣金(如50%)。此类公司通过低成本运营(客服+广告)获取暴利,本质是“广撒网”的投机行为。
三、合同欺诈与法律漏洞
1. 全权委托合同陷阱
通过格式合同控制债权人权利,限制其再委托其他机构,甚至转移债权后与债务人私下交易,侵吞回款。
2. 债权转让风险
要求债权人签署转让协议后,可能伪造文件或利用漏洞转移债权,甚至将债务转包给第三方非法催收团队,导致债权人失去控制权。
四、伪造法律程序与虚假承诺
1. 虚假诉讼威胁
谎称已掌握债务人隐匿资产或即将起诉,制造恐慌迫使债权人支付“加急费”“保全费”。
2. 冒充律师或法律机构
在网络平台虚假宣传“保证15日内回款”“认识法院领导”等,收取高额代理费后不提供实际服务,甚至伪造律师资质。
五、非法催收手段导致连带风险
1. 暴力催收牵连债权人
催收公司雇佣社会闲散人员、刑满释放者或残疾人,采用威胁、骚扰、伪造疾病(如谎称艾滋病)等手段,导致债权人可能被认定为“指使者”承担刑事责任。
2. 利滚利加重债务
通过虚增利息、违约金等方式让债务无限膨胀,甚至诱骗债务人签署不公平还款协议。
六、信息伪造与证据灭失
1. 伪造律师函或诊断书
使用虚假法律文件或医疗证明(如伪造艾滋病诊断书)恐吓债务人。
2. 扣押债权凭证
以“代为保管”名义拿走借条、合同原件,随后与债务人串通销毁证据或私吞回款。
如何防范骗局?
1. 拒绝不合理高价收购:债权价值需理性评估,明显高于市场价的承诺多为骗局。
2. 核实资质:正规律所或法律服务机构需有司法部门颁发的执业证书,拒绝无资质“法律咨询公司”。
3. 警惕前期收费:任何要求预付差旅费、材料费的行为均需谨慎,正规代理通常按回款比例收费。
4. 保留证据:合同、转账记录等需留存,避免交出原件。
5. 优先法律途径:通过诉讼、申请支付令等合法手段追债,避免与非法催收公司合作。
总结:讨债公司骗局多围绕“高回报承诺”“伪造权威”“隐性收费”展开,其行为常游走于法律灰色地带。债权人应保持警惕,优先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,避免陷入二次损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