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中国,专门讨债公司(或收债公司)的设立和经营是明确被禁止的。以下是综合法律政策及实践情况的分析:
一、法律明确禁止设立讨债公司
1. 政策背景
自1993年起,国家工商总局、公安部等部门多次发文禁止讨债公司注册,并要求清理已注册的类似机构。例如:
1995年公安部、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文禁止以讨债名义注册企业;
2000年国务院三部门明令取缔各类讨债公司。
工商登记范围中从未包含“讨债”项目,且任何通过更换名称(如“商务咨询”“征信服务”)变相开展讨债业务的行为均属违法。
2. 法律定性
讨债公司的经营活动被视为非法,因其缺乏法律赋予的强制力,且易衍生暴力、威胁、非法拘禁等违法行为。例如,通过恐吓、骚扰、伪造身份等手段催收可能构成刑事犯罪。
二、委托讨债公司的风险
1. 合同无效风险
债权人与讨债公司签订的“委托协议”不受法律保护,因业务本身违法。
2. 刑事责任连带风险
若讨债公司使用暴力、敲诈等手段,委托人可能被认定为共犯,承担刑事责任。
3. 债权失控风险
部分讨债公司可能卷款潜逃,或与债务人串通伪造清偿证明,导致债权人难以追偿。
4. 证据瑕疵风险
非法取证(如、跟踪)可能导致合法债权因证据无效而败诉。
三、合法债务追讨的替代途径
1. 自行协商或调解
直接与债务人协商还款计划,或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。
2. 法律程序
仲裁或诉讼: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解决纠纷,获得具有强制力的裁决。
申请支付令:针对无争议的金钱债务,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,快速进入执行程序。
3. 委托律师或合法机构
律师可代理催收,通过合法途径(如发律师函、起诉)追讨债务。部分征信机构可协助处理次级债务,但需以合法方式(如债权转让)操作。
四、最新政策动态(2025年)
根据2025年3月发布的《互联网金融个人网络消费信贷贷后催收风控指引》:
合法催收边界:金融机构或第三方机构仅能联系债务人本人,不得骚扰联系人;催收时间限制为每日8:00-22:00,频次受限。
合规要求:委托第三方需定期评估其合规性,违规机构可能被终止合作。
专门讨债公司在我国属非法存在,委托其催收可能面临法律风险。建议债权人优先通过协商、调解、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债务问题,或委托律师、合规征信机构处理。若需第三方协助,务必核实其资质并确保催收方式符合最新国家标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