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,讨债公司的存在及委托其进行讨债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,具体分析如下:
一、讨债公司本身的违法性
1. 法律明确禁止设立讨债公司
自1995年起,国家多部门(如公安部、工商总局等)多次发布通知,明确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办“讨债公司”。即使部分公司以“商务咨询”“财务服务”等名义注册,其实际从事的讨债业务超出经营范围,仍属非法。
2. 讨债手段常涉及违法行为
讨债公司常通过非法手段催收,例如:
这些行为可能触犯《刑法》中的非法拘禁罪、寻衅滋事罪、催收非法债务罪等。
二、委托讨债公司的法律风险
1. 共同犯罪风险
债权人若明知讨债公司可能采取非法手段仍委托其讨债,可能被认定为共同犯罪,需承担刑事责任。例如:
2. 民事赔偿责任
若讨债公司对债务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,债权人作为委托人可能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
3. 债权失控与财产损失
三、合法讨债的替代途径
1. 协商与调解
通过友好协商或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,达成还款协议。
2. 法律诉讼
3. 委托律师处理
律师可通过合法途径调查债务人财产线索,并协助执行程序,避免法律风险。
总结
委托讨债公司不仅违法,还可能使债权人面临刑事指控、民事赔偿和财产损失。建议通过法律途径(如诉讼、调解)或委托专业律师解决债务纠纷,确保权益合法实现。若已委托讨债公司,应立即终止合作,并向公安机关举报其违法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