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杨功迅故意、案(2023年案发)
1. 案件判决:2024年2月3日,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杨功迅故意、案作出一审判决,以故意罪和罪判处其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罚金2万元。法院认定其因宅基地纠纷、调解未果及个人生活压力,蓄意报复致6人死亡、1人轻伤,手段残忍,社会危害极大,自首情节不足以从轻处罚。
2. 案件背景:纠纷始于2018年的宅基地冲突,多次调解失败后矛盾激化。2023年1月19日,杨功迅持刀和驾车行凶,针对社区干部及关联人员实施报复,并劫车逃离,后投案。案件还导致16名履职不力的党员干部被追责。
3. 社会影响:该案因涉及基层治理失职、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等问题引发广泛讨论,被视为乡村矛盾激化的典型案例。
二、康甲、康乙追债致人死亡案(2013年案发)
1. 案件回顾:康甲因2万元债务纠纷限制毛某自由,毛某逃跑时跳河,康甲等人未施救并投掷石块致其溺亡。2013年温州中院一审以故意罪判处康甲有期徒刑14年、康乙5年,并赔偿20万元。
2. 法律争议:法院认定追债行为与死亡存在因果关系,且未履行救助义务构成“不作为故意”,成为民间借贷纠纷处理不当的警示案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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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结与启示
温州地区近年因民间借贷、土地纠纷等引发的暴力案件频发,反映出基层矛盾调解机制和法治建设的不足。司法机关在严惩犯罪的也加强了对公职人员履职不力的问责。建议公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,避免悲剧重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