衢州讨债凶杀案判决结果如何

1. 黄勇等1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

  • 案件背景:黄勇自2005年起组织非法放贷、暴力讨债团伙,通过开设、非法拘禁、寻衅滋事等手段长期欺压群众,导致企业破产、受害人不敢报警,社会影响恶劣。
  • 判决结果
  • 黄勇因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非法拘禁罪、寻衅滋事罪等,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,剥夺政治权利3年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  • 其他成员如留某、徐某等分别被判处12年6个月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40万至2万元不等。
  • 2. “全旺帮”恶势力犯罪集团案

  • 案件背景:以官某为首的“全旺帮”长期在衢州龙游县从事暴力讨债、护场、聚众斗殴等犯罪活动,通过威胁、殴打等手段非法敛财。
  • 判决结果
  • 官某作为首要分子,因敲诈勒索、寻衅滋事、故意伤害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。
  • 其余17名成员分别被判处11个月至14年不等有期徒刑,并处2000元至30万元不等罚金。
  • 3. 其他相关案件

  • 陈某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:常山县法院原执行局局长陈某明知郑某1(涉黑首犯)从事非法讨债活动,仍利用职权为其提供便利,收受贿赂,最终因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。
  • 杨建新滥用职权案:常山县监察委委员杨建新因干扰涉黑案件调查,包庇郑某1团伙,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。
  • 备注

  • 对于具体“讨债凶杀案”的判决,要求中未明确提及直接因讨债引发的单一凶杀案判决。但上述案件中涉及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均包含暴力讨债、故意伤害等行为,部分案件可能隐含致死情节(如黄勇案中的“欺压残害群众”描述)。
  • 若需了解特定案件的详细判决,可进一步查询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或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文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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